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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二审改判无罪
吕为锟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大王家庄子村村民王立保在村党支部书记家里解释说明自己没有参与上访时,与村民王立状发生口角,被王立状用力一脚踢中睾丸,倒地昏迷。当天晚上,王立保的两位堂弟和儿子王玉坤等人听说后一起到王立状家找其评理,再次发生殴斗,王立状和狗被殴打致伤,房屋玻璃和热水瓶等物品被打碎。经法医鉴定,王立状之伤为轻伤,王玉坤和两个叔叔共三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王玉坤被批准逮捕,他的两位叔叔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玉坤等三人犯故意伤害罪。
  王立保聘请吕为锟律师担任王玉坤的辩护人。我阅卷后发现法医鉴定结论有问题,经调取病历和X光片并咨询医生,掌握了被害人王立状左掌骨骨折没有完全断裂,不符合国家轻伤标准的证据。法院开庭审理时,我提出了被害人之伤情不构成轻伤、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王玉坤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撤回公诉。
  不久,检察机关又对王玉坤提出公诉,指控被告人王玉坤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我再次接受委托,又作无罪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决被告人王玉坤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玉坤刚满十八周岁,一个无罪的年轻人被判刑成为罪人,其前途难以想象。”王立保感慨地说:“缓刑也是刑,我不忍心让他永远背着一个罪名,有一线希望也要上诉,争取判决无罪。”
  我第三次接受委托,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无罪辩护书面意见。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王玉坤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王玉坤无罪。
  王玉坤说:“法律是公正的。”其父亲王立保满意地说:“儿子将来当兵和入党不受限制了,我们全家人感到欣慰!”
  王玉坤等三人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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